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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时间 :2020-06-11 来源:法规司 浏览 :5499

  疫情防控期间,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以“严字当头、快准细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推动国家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是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市场环境。相继研究起草了《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惠企21条”和《天津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的若干举措》“稳运行20条”,均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政策发布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制作了政策解读和政策图文详解,在天津日报、津云新媒体、天津政务网及委门户网站连带文件全文同步刊发。与此同时,为推动汽车消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天津市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经市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及时出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实施阶段性降低用电价格政策,为全市减轻企业用电负担超过10亿元;印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分阶段降低供暖季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气、集中供热用气价格,为全市企业降低用气成本1.8亿元。

  二是优化项目生长环境。成立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直管项目开复工帮扶工作组,经常性深入一线了解企业困难和诉求,推动中海油天津液化天然气二期、中石化天津LNG项目扩建、华电军粮城六期热电等总投资430亿元的10个直管重大项目全部有序复工。制定《天津市2020年第一批市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市级财政资金89.4亿元,优先支持急需资金的重大骨干、在建续建、民生保障和重大生态治理等项目。提早谋划储备经济效益明显、群众期盼、迟早要干的项目,形成滚动接续的专项债项目储备,前期已分两批下达专项债资金401亿元,用于支持65个重点项目。加强与住房建设等市级有关部门协调衔接,在全面开展“网上办、不见面”审批的同时,以函审等方式开展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批等工作,允许防疫应急项目先开工建设、后补办手续,以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三是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实施《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2.0版事项清单》,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事项,减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扩大承诺制范围,健全“政务一网通”系统,实现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时对照2019年版负面清单,开展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梳理,逐条逐项比对查找现行管理举措与负面清单不一致的地方,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与政务许可服务事项对接,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与<天津市行政许可目录>对应关系表》,以此落实“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工作要求;通过改善政务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民生改善,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

  四是健全监管执法环境。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建立了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对接机制,对重点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开展用工监测,帮助阿里巴巴、顶益食品等重点复工企业解决用工难题。迅速启动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领导小组程序和应急价格监测机制,实施“菜篮子”工程商品价格监测日报制度,加强价格走势监测分析,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猪肉和蔬菜市场保供稳价的主要措施,平衡市场供求,切实稳定价格。1-4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累计上涨3.6%,低于全国0.9个百分点。另外,市发展改革委正在组织起草《2020年巩固提升天津港口降费提效治乱出清优化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积极推动各区和天津港口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善。

  五是打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快推动信用立法,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研究起草《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安排,积极推进信用条例的编制,以信用立法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出台程序,出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办法》,通过建立分类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的机制,广泛听取企业家意见,畅通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的诉求通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使天津市涉企政策制定更加科学规范,政策的协同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更强,采取的具体措施、办法更接地气,从而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通过不断优化天津市营商环境,进一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宏观政策协调力度,扩大有效投资,释放消费潜力,助力疫情防控,全面推动经济运行秩序持续恢复。(来源:法规司)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时间 :2020-06-11 来源:法规司 浏览 :5500

  疫情防控期间,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以“严字当头、快准细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推动国家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是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市场环境。相继研究起草了《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惠企21条”和《天津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的若干举措》“稳运行20条”,均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政策发布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制作了政策解读和政策图文详解,在天津日报、津云新媒体、天津政务网及委门户网站连带文件全文同步刊发。与此同时,为推动汽车消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天津市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经市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及时出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实施阶段性降低用电价格政策,为全市减轻企业用电负担超过10亿元;印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分阶段降低供暖季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气、集中供热用气价格,为全市企业降低用气成本1.8亿元。

  二是优化项目生长环境。成立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直管项目开复工帮扶工作组,经常性深入一线了解企业困难和诉求,推动中海油天津液化天然气二期、中石化天津LNG项目扩建、华电军粮城六期热电等总投资430亿元的10个直管重大项目全部有序复工。制定《天津市2020年第一批市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市级财政资金89.4亿元,优先支持急需资金的重大骨干、在建续建、民生保障和重大生态治理等项目。提早谋划储备经济效益明显、群众期盼、迟早要干的项目,形成滚动接续的专项债项目储备,前期已分两批下达专项债资金401亿元,用于支持65个重点项目。加强与住房建设等市级有关部门协调衔接,在全面开展“网上办、不见面”审批的同时,以函审等方式开展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批等工作,允许防疫应急项目先开工建设、后补办手续,以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三是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实施《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2.0版事项清单》,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事项,减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扩大承诺制范围,健全“政务一网通”系统,实现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时对照2019年版负面清单,开展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梳理,逐条逐项比对查找现行管理举措与负面清单不一致的地方,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与政务许可服务事项对接,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与<天津市行政许可目录>对应关系表》,以此落实“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工作要求;通过改善政务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民生改善,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

  四是健全监管执法环境。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建立了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对接机制,对重点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开展用工监测,帮助阿里巴巴、顶益食品等重点复工企业解决用工难题。迅速启动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领导小组程序和应急价格监测机制,实施“菜篮子”工程商品价格监测日报制度,加强价格走势监测分析,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猪肉和蔬菜市场保供稳价的主要措施,平衡市场供求,切实稳定价格。1-4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累计上涨3.6%,低于全国0.9个百分点。另外,市发展改革委正在组织起草《2020年巩固提升天津港口降费提效治乱出清优化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积极推动各区和天津港口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善。

  五是打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快推动信用立法,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研究起草《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安排,积极推进信用条例的编制,以信用立法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出台程序,出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办法》,通过建立分类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的机制,广泛听取企业家意见,畅通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的诉求通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使天津市涉企政策制定更加科学规范,政策的协同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更强,采取的具体措施、办法更接地气,从而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通过不断优化天津市营商环境,进一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宏观政策协调力度,扩大有效投资,释放消费潜力,助力疫情防控,全面推动经济运行秩序持续恢复。(来源:法规司)